一、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并就不动产成交价格和过户税费的缴纳达成一致意见;
二、买卖双方共同向原抵押权人申请,提出办理带押过户的要求,抵押权人与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与买方签订抵押合同;
三、买卖双方和抵押权人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
申请材料如下:
1、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1份,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或抵押权人同意办理不动产带押转移的证明;
5、不动产买卖合同,抵押合同。
6、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7、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依法需要补交的)。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至办结):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五、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8〕14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4.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19〕31号
(二)收费标准:
1 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元/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775—2081261
(二)监督投诉电话: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投诉电话:0775—2688911
(三)办公地址:玉林市秀水北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四)办理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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