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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2025-06-20 09:51     来源:玉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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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在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范围内的不动产

二、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三、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

四、受理机构

玉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五、决定机构

玉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六、办理条件

   (一)准予登记的情形

1.在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范围内的不动产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无司法限制,无权属争议,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不予登记的情形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七、申办材料

a)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b)  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提交集体林权流转合同,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 的经营权再次流转的,还需提交承包方同意的材料;

c)  因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并、分立等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

d)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e)  共有份额发生变化的,提交共有份额发生变化的材料;

f)  因继承取得的,按照《不动产转移登记服务指南(继承)》的规定提交材料。

g)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h)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八、办理方式

  1. 窗口办理:直接到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网上申请:登录广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https://bdc.dnr.gxzf.gov.cn/index)九、办理流程流程图:      申请    受理      审核      登簿十、办理时限(一)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二)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1不动产登记费;2.工本费(二)收费依据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8〕14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19〕31号

6.财政部、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商务部、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6号

7.《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19】27号

8.《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56号

(三)收费标准

登记费: 0元/件。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取件或电子证书或邮寄方式送达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不动产登记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不动产登记导办台

(二)电话咨询:0775-2081261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不动产登记导办台

(二)电话监督投诉:窗口:0775-2081261;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管科电话:0775-2688911

十六、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玉林市秀水北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9:00—12:00 13:30—17:00  

十七、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发证窗口

2.网上查询:广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https://bdc.dnr.gxzf.gov.cn/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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