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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玉林市市辖区名山街道等2个镇街2个社区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

2023-09-06 16:49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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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安排,拟征收玉林市市辖区茂林镇泉塘社区、名山街道长望社区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玉林市玉东新区文体南小学建设项目、玉林市玉东新区玉东湖初中建设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面积、用途

经初步调查, 拟征收土地分为以下2个地块:

地块一位于已征国有土地(玉林市2016年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和玉林市市辖区茂林镇泉塘社区、名山街道长望社区的乔木林地、果园以东,玉林市市辖区茂林镇泉塘社区的乔木林地、果园、竹林地、坑塘水面以南,玉林市市辖区茂林镇泉塘社区的旱地、果园、坑塘水面以西,玉林市市辖区名山街道长望社区、茂林镇泉塘社区的果园、乔木林地、坑塘水面以北。拟征收地块的集体土地权属为玉林市市辖区名山街道长望社区居民委员会、 茂林镇泉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面积约7.0080公顷, 土地用途拟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作为玉林市玉东新区文体南小学建设项目用地。

地块二位于已征国有土地(玉林市2007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玉林市2009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和玉林市市辖区名山街道长望社区的水田、其他园地以东,玉林市市辖区茂林镇名山街道长望社区的水田、其他草地、坑塘水面、灌木林地以南,玉林市市辖区名山街道长望社区的水田、坑塘水面以西, 已征国有土地(玉林市2019年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和玉林市市辖区名山街道长望社区灌木林地、其他园地、水田以北。拟征收地块的集体土地权属为玉林市市辖区名山街道长望社区居民委员会, 面积约8.3945公顷, 土地用途拟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拟作为玉林市玉东新区玉东湖初中建设项目用地。

拟征收上述地块的集体土地权属为玉林市市辖区茂林镇泉塘社区居民委员会,名山街道长望社区居民委员会,拟征收涉及玉林市市辖区名山街道等2个镇街2个社区的集体土地约15.4025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及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玉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2023年更新调整)的通知》(玉政发〔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2023年最新公布的玉林市市辖区补偿标准执行。

三、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具体办法按照《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林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玉人社规〔2018〕5号)、《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玉政规〔2019〕3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玉政办规〔2019〕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公告发布之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公告发布之后,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小组、集体组织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三)公告发布之后,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小组、集体组织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配合征地中心工作人员进行青苗、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的清点工作。

特此公告。

玉林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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