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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征收土地的公告 玉政土〔2024〕6号

2024-05-06 08: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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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函〔2023〕820号文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正)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等规定,现将该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

二、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玉林市市辖区石和镇平坡村,新桥镇大楼村、富寨村、金鸡村、五金村、霞山村、辛仓村、长屏村、长石村,樟木镇调马村、胜利村、太安村、旺老村、新龙村。

四、被征收土地单位及征收土地面积

玉林市市辖区石和镇平坡村村民委员会及大田1、2、3、4、5、6、7、8、9组;新桥镇大楼村17、18组,富寨村6组,金鸡村1、7、10组,五金村1组,霞山村8、9组,辛仓村11、12组,长屏村大岭肚组、屋头冲组,长石村金冲组、石脚1、2组;樟木镇调马村10组,胜利村6、9组,太安村村民委员会及2、3、4、6、7组,旺老村10组,新龙村10、14、15、16、17组,合计征地面积5.2130公顷(约78.1950亩)。

五、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凡从城区征地拆迁部门组织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登记及复核地点:玉林市福绵区征地中心[福绵区福绵镇天河路(福绵区廉租房后面)],联系电话:0775-2220180。

六、其他有关事项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市辖区石和镇等3个镇14个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玉政土〔2023〕7号)文件执行,其中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被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一览表

玉林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附件

被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一览表

被征收土地单位

区片

地类

面积

(公顷)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万元/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万元/公顷)







5.213




玉林市市辖区

玉林市市辖区

石和镇

平坡村

大田1组

3

农用地

0.0429

82.2000

30.8250

51.3750

大田2组

农用地

0.0083

82.2000

30.8250

51.3750

大田9组

农用地

0.0733

82.2000

30.8250

51.3750

大田1、2、3、4、5、6、7、8、9组(共有)

农用地

0.0254

82.2000

30.8250

51.3750

平坡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0.0135

82.2000

30.8250

51.3750

新桥镇

新桥镇

五金村

1组

1

农用地

0.2396

93.7500

35.1570

58.5930

大楼村

17组

2

农用地

0.0927

86.7000

32.5125

54.1875

18组

农用地

0.0700

86.7000

32.5125

54.1875

17组和18组(共有)

农用地

0.0516

86.7000

32.5125

54.1875

金鸡村

10组

农用地

0.2849

86.7000

32.5125

54.1875

1组

农用地

0.3950

86.7000

32.5125

54.1875

7组

农用地

0.1401

86.7000

32.5125

54.1875

霞山村

8组和9组(共有)

农用地

0.2671

86.7000

32.5125

54.1875

富寨村

6组

3

农用地

0.0703

82.2000

30.8250

51.3750

辛仓村

11组

农用地

0.0979

82.2000

30.8250

51.3750

12组

农用地

0.2022

82.2000

30.8250

51.3750

长屏村

大岭肚组

农用地

0.1792

82.2000

30.8250

51.3750

屋头冲组

农用地

0.0711

82.2000

30.8250

51.3750

长石村

金冲组

农用地

0.2071

82.2000

30.8250

51.3750

石脚1组

农用地

0.0532

82.2000

30.8250

51.3750

石脚2组

农用地

0.0022

82.2000

30.8250

51.3750

被征收土地单位

区片

地类

面积

(公顷)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万元/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万元/公顷)

玉林市市辖区

调马村

10组

2

农用地

0.3647

86.7000

32.5125

54.1875

胜利村

6组

农用地

0.1505

86.7000

32.5125

54.1875

9组

农用地

0.1142

86.7000

32.5125

54.1875

太安村

2组

3

农用地

0.1330

82.2000

30.8250

51.3750

3组

农用地

0.0489

82.2000

30.8250

51.3750

4组

农用地

0.0083

82.2000

30.8250

51.3750

6组

农用地

0.1538

82.2000

30.8250

51.3750

7组

农用地

0.5851

82.2000

30.8250

51.3750

6组和7组(共有)

农用地

0.0131

82.2000

30.8250

51.3750

太安村村委

农用地

0.1385

82.2000

30.8250

51.3750

旺老村

10组

农用地

0.0544

82.2000

30.8250

51.3750

新龙村

10组

农用地

0.2942

82.2000

30.8250

51.3750

14组

农用地

0.0375

82.2000

30.8250

51.3750

15组

农用地

0.4587

82.2000

30.8250

51.3750

17组

农用地

0.0323

82.2000

30.8250

51.3750

14组和16组(共有)

农用地

0.0382

82.2000

30.8250

51.3750

面积合计(公顷)

5.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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