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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玉林市市辖区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土地利用计划安排,拟征收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罗竹村村民委员会、排榜村村民委员会,南江街道七一村村民委员会,仁厚镇上罗村村民委员会、下罗村村民委员会等3个镇街5个村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玉林市玉州区罗竹小学迁建工程项目、玉林国际陆港一期项目(新增地块)、玉林市中医药健康养生街项目、南宁至玉林城际铁路项目玉州段安置区项目、玉林市玉州区仁厚教育集中区(二期)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面积、用途
经初步调查,拟征收土地分以下5个地块:
地块1位于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罗竹村的农村宅基地、农村道路、有林地以东,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罗竹村的有林地以南,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罗竹村的果园、有林地以西,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罗竹村的果园、有林地、农村宅基地以北。拟征收地块的集体土地权属为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罗竹村村民委员会,面积约0.4798公顷,土地用途拟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作为玉林市玉州区罗竹小学迁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地块2位于玉林市市辖区南江街道七一村的水田、沟渠以东,玉林市市辖区南江街道七一村的农村宅基地以南,已征国有土地(玉林火车站站北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以西,玉林市市辖区南江街道七一村的水田、有林地以北。拟征收地块的集体土地权属为玉林市市辖区南江街道七一村村民委员会,面积约0.1412公顷,土地用途拟为工矿仓储用地,拟作为玉林国际陆港一期项目(新增地块)建设用地。
地块3位于玉林市市辖区仁厚镇下罗村的水田、农村道路、沟渠以东,玉林市市辖区仁厚镇下罗村的水田、农村道路和已征国有土地(玉林市2016年第十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玉林市2014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以南,已征国有土地(玉林市2014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以西,玉林市市辖区仁厚镇下罗村的农村宅基地、水田、农村道路和玉林市玉州区仁东苗圃以北。拟征收地块的集体土地权属为玉林市市辖区仁厚镇下罗村村民委员会,面积约11.1264公顷,土地用途拟为商服用地,拟作为玉林市中医药健康养生街项目建设用地。
地块4位于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排榜村的水田以东,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排榜村的水田以南,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排榜村的水田以西,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排榜村的水田以北。拟征收地块的集体土地权属为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排榜村村民委员会,面积约2.3208公顷,土地用途拟为住宅用地,拟作为南宁至玉林城际铁路项目玉州段安置区项目建设用地。
地块5位于玉林市市辖区仁厚镇下罗村的水田和玉石公路以东,玉林市市辖区仁厚镇上罗村的水田、旱地以南,玉林市市辖区仁厚镇下罗村的农村宅基地、水田、坑塘水面、旱地、沟渠以西,玉石公路以北。拟征收地块的集体土地权属为玉林市市辖区仁厚镇上罗村村民委员会、下罗村村民委员会,面积约24.7841公顷,土地用途拟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作为玉林市玉州区仁厚教育集中区(二期)项目建设用地。
此次拟征收地块的集体土地权属为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罗竹村村民委员会、排榜村村民委员会,南江街道七一村村民委员会,仁厚镇上罗村村民委员会、下罗村村民委员会。拟征收涉及玉林市市辖区3个镇街5个村的集体土地约38.8523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及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玉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2020年更新调整)的通知》(玉政发〔2020〕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市辖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玉政办规〔2019〕7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玉林市市辖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玉政办函〔2020〕3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一)依法实行货币补偿安置。
(二)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按照《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林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玉人社规〔2018〕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收集体农村宅基地和耕地的,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玉政规〔2019〕3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玉政办规〔2019〕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公告发布之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公告发布之后,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集体组织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三)公告发布之后,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集体组织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配合征地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青苗、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的清点工作。
特此公告。
玉林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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