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政管理 > 土地供应 > 土地招拍挂公告

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玉国土告字〔2024〕5号

2024-07-10 09:40     来源: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玉林市人民政府同意,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位于玉林市星火路北侧、沂山路西面以下1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出让年限

起叫价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202446

地块1

90

城镇住宅用地

630

70年

95

1

202447

地块2

80

城镇住宅用地

490

70年

75

1

202448

地块3

80

城镇住宅用地

490

70年

75

1

202452

地块7

90

城镇住宅用地

630

70年

95

1

202453

地块8

80

城镇住宅用地

490

70年

75

1

202454

地块9

80

城镇住宅用地

490

70年

75

1

202458

地块13

108

城镇住宅用地

820

70年

110

1

202459

地块14

96

城镇住宅用地

640

70年

85

1

202460

地块15

96

城镇住宅用地

640

70年

85

1

202464

地块19

108

城镇住宅用地

820

70年

110

1

202465

地块20

96

城镇住宅用地

640

70年

85

1

202466

地块21

96

城镇住宅用地

640

70年

85

1

拍卖出让时间

拍卖时间:2024年7月30日10时。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6时30分。

其他建设

要求

1.上述地块应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由国有经营公司负责招标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单位对道路、水电等配套设施进行施工建设。

2.其他按照《玉林市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以下2种情形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1.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

2.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上述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新公司须为其全资子公司,并在竞买报名申请中明确竞买人在新公司的出资比例为100%,如申请书未明确上述内容,则我局只能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宗地每宗的竞买保证金为110万元整,可以参加本次拍卖宗地任何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竞得了任意一宗地块后,当即交回竞得该宗地的竞买标志牌。拍卖会结束后,竞买保证金抵作地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或竞买保证金比成交价款多出部分,在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之后30日内付清出让成交价款。

三、出让方式:采用现场拍卖出让,拍卖地点设在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有意参加竞买者可在拍卖报名截止前(节假日除外),携相关材料到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办公室办理竞买申请手续。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12日后到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办公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5-2696398  0775-2804579       联系人: 罗先生 李先生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由玉林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