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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玉国土告字〔2025〕30号)

2025-11-26 08:00     来源: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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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以下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设计要求见下表(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表1

地块编号

202539

土地位置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

用地面积

规划用地面积3120.80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745.92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298.12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076.76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80。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为3.3米)。

规划总建筑面积

不得大于5820.42平方米。

建设时间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其他建设

要求

1.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规划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2.出让地块由广西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土地平整工作和出让土地外“三通”(即:通路、通水、通施工用电)。

3.其他按照《玉林市玉东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东地规设〔2025〕63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备注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表2

地块编号

202540

土地位置

玉林市玉东新区凤岭路与自强路交叉口西侧。

用地面积

规划用地面积3594.47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66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264.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670.47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83。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为3.3米)。

规划总建筑面积

不得大于5164.5平方米。

建设时间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其他建设

要求

1.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规划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2.出让地块由广西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土地平整工作和出让土地外“三通”(即:通路、通水、通施工用电)。

3.其他按照《玉林市玉东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东地规设〔2025〕62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备注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表3

地块编号

202541

土地位置

玉林市玉东新区凤岭路与自强路交叉口西侧。

用地面积

规划用地面积360.28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52.26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6.5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161.52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出让年限

70年

规划建筑层数(容积率)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为3.3米)。

规划总建筑面积(含屋面层约91㎡)

不得大于1157平方米。

建设时间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其他建设

要求

1.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规划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2.出让地块由广西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土地平整工作和出让土地外“三通”(即:通路、通水、通施工用电)。

3.其他按照《玉林市玉东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东地规设〔2025〕16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备注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表4

地块编号

202542

土地位置

玉林市玉东新区凤岭路与自强路交叉口西侧。

用地面积

规划用地面积283.96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0.01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123.95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出让年限

70年

规划建筑层数(容积率)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为3.3米)。

规划总建筑面积(含屋面层约72㎡)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

建设时间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其他建设

要求

1.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规划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2.出让地块由广西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土地平整工作和出让土地外“三通”(即:通路、通水、通施工用电)。

3.其他按照《玉林市玉东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东地规设〔2025〕17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备注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表5

地块编号

202543

土地位置

玉林市玉东新区凤岭路与自强路交叉口西侧。

用地面积

规划用地面积283.95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0.02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123.93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出让年限

70年

规划建筑层数(容积率)

6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为3.3米)。

规划总建筑面积(含屋面层约72㎡)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

建设时间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其他建设

要求

1.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规划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2.出让地块由广西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土地平整工作和出让土地外“三通”(即:通路、通水、通施工用电)。

3.其他按照《玉林市玉东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东地规设〔2025〕18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备注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表6

地块编号

202544

土地位置

玉林市玉东新区凤岭路与自强路交叉口西侧。

用地面积

规划用地面积283.95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0.02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123.93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出让年限

70年

规划建筑层数(容积率)

6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为3.3米)。

规划总建筑面积(含屋面层约72㎡)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

建设时间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其他建设

要求

1.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规划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2.出让地块由广西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土地平整工作和出让土地外“三通”(即:通路、通水、通施工用电)。

3.其他按照《玉林市玉东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东地规设〔2025〕19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备注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本次公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按现状出让由竞得人负责土地平整。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以下2种情形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1.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

2.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时,需要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材料。上述6宗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新公司须为其全资子公司,并在竞买报名申请中明确竞买人在新公司的出资比例为100%,如申请书未明确上述内容,则我局只能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在2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签订《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后须在2025年12月30日前付清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三、出让方式: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玉林)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tydl/login.html)进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买不接受申请人受委托出价,竞买申请人只能代表自己出价竞买本地块。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报价和竞价。申请人必须已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参与网上挂牌竞买活动。

挂牌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时至2025年12月25日10时。

挂牌出让申请竞买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16时30分。

四、挂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和增价幅度(币种为人民币):

地块编号

出让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202539

830

415

10

202540

735

367.5

10

202541

170

85

1

202542

120

60

1

202543

120

60

1

202544

120

60

1

本次出让地块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低于该宗地块的增价幅度(增价幅度应为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

本次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15天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六、其他

1.宗地若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土地平整。地块红线范围内的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道路、绿化等各项基础设施,由竞得人自行负责配套,并承担相关费用。

3.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9日后到网上交易系统获取公开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并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汇入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核准其竞买资格后,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竞买活动。相关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才算成功报名。

七、数字证书办理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驻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办事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凭证书登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玉林) 参与网上报名。若竞买人未及时办理数字证书产生不良后果,请自行承担。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5-26963980775-2804027       联系人: 罗先生 李先生

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请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驻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400-0771-110联系人: 黄女士 杨女士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玉林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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