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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2-11-02 18:2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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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三年方案》等要求,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做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一)出台背景。

由于我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2022年度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超前筹划、提早部署、明确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22年度防灾减灾的各项工作任务,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出台依据。

1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3.《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纲要〉的通知》;

5.《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分工建议》;

6.《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7. 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意见采纳情况

我厅发函征求了14个设区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财政厅、应急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气象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厅局(集团)及社会公众意见,共收集到23条反馈意见。经研究,采纳22条,不采纳1条。

三、目标任务

一是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二是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三查工作。三是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网络。四是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精度。五是加强极端天气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六是做好山区农村切坡建房管控。七是扎实开展基层人员培训演练。八是及时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九是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十是加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预防管理。

四、主要内容

《方案》总结分析了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并对2022年防治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及相关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2021年全区发生地质灾害452起,因地质灾害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56.13万元,与上年相比灾害发生次数减少118起,死亡人数减少9 人,受伤人数减少4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 5333.11万元;2021年全区巡查排查地质灾害隐患2.21万次;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810场;完成1051处地质灾害自动化专业监测设备安装;完成全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和46个县(市、区)1:5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完成三江侗族自治县、北流市2个试点县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工作;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35个,受益人口1.66万人。

(二)2022年防治趋势预测。预测2022年我区地质灾害频率、密度和造成损失较常年偏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全区各地均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时段上,春末、夏季、晚秋是重点,区域上,桂东北、桂东南、桂西北是重点。有关重点区域、重大隐患点,特别是山区学校、农村切坡建房地区要特别加以防范。

(三)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防灾减灾部署要求,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尽职尽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各项任务,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不断推进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地质灾害防治四大体系建设,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效率,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四)目标任务。一是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二是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三查工作。三是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网络。四是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精度。五是加强极端天气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六是做好山区农村切坡建房管控。七是扎实开展基层人员培训演练。八是及时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九是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十是加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预防管理。

(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严格责任分工。

三是确保项目资金。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五是加强宣传教育。

五、涉及范围

《方案》所涉及范围包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应急、住建、水利、林业、交通运输、气象、教育、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

六、执行标准

本《方案》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以及自然资源部等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七、注意事项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2022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督促检查和指导,接受社会监督,狠抓落实。

(二)由于地质灾害发生受多重因素影响,目前我区乃至全国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程度仍偏低,当前科学技术水平对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性和偶然性的认识和预测尚在继续探索之中,人类对自然灾害的预测及防范具有局限性,除了《方案》明确的风险区和隐患点需重点防范外,也需要做好极端气候条件下非地质灾害风险区和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同时重视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八、关键词诠释

《方案》所称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危岩、泥石流、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九、惠民利民举措

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并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快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并实现人防到人防+技防的转变,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避险能力建设,及时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山区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避险搬迁、能力建设、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等五大体系,进一步减轻地质灾害对我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差异

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相比,一是总结分析了2021年地质灾害发生发育、分布规律及地质灾害防治和预警预报工作中的突出成绩,结合2021年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的进展情况及地震影响,更新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划定风险区,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其中隐患点由去年的281处调整为265处,风险区为322 处。二是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对主要工作任务中的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地质灾害能力建设、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加快实施治理搬迁工程任务做出新的部署,并增加了加强极端天气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和做好山区农村切坡建房管控等两项任务。三是保障措施中强调了严格责任分工和加强宣传教育。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提高公众防灾减灾避灾意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一、特色亮点

(一)《方案》突出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新时代发展理念,以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全面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与能力。

(二)《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采用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部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综合研究、定性定量分析计算和更新调整数据,确保《方案》编制的科学性。

(三)《方案》统揽2022年度全区地灾防治工作,突出关键性问题,明确地质灾害工作目标任务,强化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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