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不动产电子证照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享互认和高效利用,市自然资源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并参考了北海市的经验做法,牵头起草了《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和认证不动产电子证照的通知》,经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同意,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不动产电子证照是“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重要内容,是我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具体体现。
2019年8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高级人民法院、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财产登记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18号)要求:各市、县要全面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大力推行不动产登记智能辅助审批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网上核验。2020年5月15 日,《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提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地要积极推广应用。2020年9月2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标准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1754号),将修订后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不动产权证书》(C0203-2020)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府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不动产登记证明》(C0204-2020)印发全国实施,并明确电子证书证明与纸质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地方开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建设,提高电子证书证明的公信力,支撑“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以往,在未启用不动产电子证照前,需要打印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由于业务量大,需要投入较多人力物力,不利于节省行政成本,同时企业、群众需前往不动产登记窗口才能领到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不能满足减少“跑腿次数”和“足不出户”办事的需求。为加快不动产电子证照的推广使用,我市经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充分对接并对我市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部署,2020年7月31日正式启用不动产电子证照,同时为实现不动产电子证照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享互认和高效利用,市自然资源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全面推广和认证不动产电子证照的通知》,经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机构)的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实施。
二、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任务,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化,建设健全不动产电子证照库,全力支持企业和群众方便、快捷、高效地使用不动产电子证照;各部门、各行业在办理需提交不动产证书、证明的相关业务时,优先通过证照查验获取不动产权利信息并验证,进一步减少办事程序,简化申请材料,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共有6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证照种类及格式。主要阐述不动产电子证照的种类包括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不动产电子证照的法律效力,以及已生成的电子证照时间范围。
(二)证照颁发对象。主要阐明不动产电子证照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向不动产权利人核发。
(三)电子证照领取。主要阐述不动产电子证照的领取条件和领取方式。
(四)证照适用范围。主要阐述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相关部门办理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的相关业务范围。
(五)证照查验。主要阐述不动产电子证照的微信端、网页端、APP端等查验渠道,以及查验条件。
(六)工作要求。主要阐述不动产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和互认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推广和数据管理等。
四、关键词诠释
不动产电子证照: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的有效电子凭证,与纸质证照(证书或者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注意事项
(一)新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或登记事项,在完成登簿后可以即时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权利人在缴纳相关登记费用后,可通过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公布的渠道查询、下载领取电子不动产权证书(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如需要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权利人可到当地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申请核发纸质版不动产证书(证明)。
(二)已生成的电子证照是2016年6月13日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在此期间已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权利人,如有需要也可通过本通知提供的核验渠道和方法查询、下载电子证照。
2016年6月13日前已办理并领取的产权证书(即:原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由于不动产登记系统暂不支持电子化,需要办理过不动产登记业务后才能生成不动产电子证照。
(三)各相关部门(单位、机构)和权利人本人可通过本通知所附的核验流程和方法在线核验电子证照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或者进行查询、下载和打印,保存到安全的移动存储设备上,不仅有双重保证,也能够轻松携证办理其他业务。
(四)本通知下发后,将实现全市各级各部门对不动产电子证照的互相认证,权利人到相关部门办理需要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业务,可以提交电子证照,不用提交纸质证书,由相关部门通过本通知提供的核验渠道进行查验。2016年6月以前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暂不支持在线核验。
具体事项由玉林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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