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德贞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玉国用(1997)字第0201051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玉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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