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林光(于2017年09月29日死亡)坐落于玉林镇新南里社面塘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玉国用(1995)字第013800038-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为:玉林市房权证玉房字第99016058号、玉房共字第99007899号。根据继承人协商达成协议,由林丽、林姗、林婷继承该不动产,继承人林丽、林姗、林婷向玉林市不动产登记局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林光的不动产继承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01月0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并递交证据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不成立的,我局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玉林市秀水北路中段2号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4楼不动产导办台。
玉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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