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初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为:玉国用(1989)字第020101111号、玉房字第99005204号房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玉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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