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生萍、梁玉、叶君豪、曹群珍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为:玉房字第98001117、98000371、98000370、9800036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玉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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