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5】23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11 月 10 日之前)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玉林市秀水北路中段2号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4楼不动产登记导办台。
联系方式:0775-208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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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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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家盛 |
宅基地使用权 |
玉林市玉州区名山街道名山社区李塘10号 |
450902005012JC01576 |
宗地:237.64㎡ |
农村宅基地 |
玉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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