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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梁明健)

2026-01-08 10:00     来源:玉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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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我户(单位)坐落在名山镇名山村23队产权证号为 玉集用(1991)字第040223109号 使用面积 71.55 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现向你局保证,该房产没有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抵押。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 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违法行为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单位)承担,与贵局无关。



  保证人(单位):梁明健

         电话号码:2822975       

    2026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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