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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我户(单位)坐落在名山镇名山村23队,产权证号为 玉集用(1991)字第040223109号 ,使用面积 71.55 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现向你局保证,该房产没有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抵押。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 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违法行为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单位)承担,与贵局无关。
保证人(单位):梁明健
电话号码:2822975
2026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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