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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郑广平)

2026-01-21 10:00     来源:玉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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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广平因保管不善,将玉国用(2015)第00011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玉房字第(2015014045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广平

202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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