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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廉清梅)

2026-02-04 10:00     来源:玉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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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廉清梅  因保管不善,将桂(2024)玉林市不动产权第007088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廉清梅  

2026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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