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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小芳,周井福)

2026-04-13 10:00     来源:玉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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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芳,周井福 因保管不善,将 玉林市玉州区新安路7号 , 证书号:    桂(2024)玉林市不动产权第0073959号,桂(2024)玉林市不动产权第0073958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单位):李小芳,周井福

202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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