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求,及时清理已经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依据被废止或修改及其他需要及时清理等情况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组织各科(室)、二层机构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多次征求了修改意见。经局领导同意,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对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继续有效;
二、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
附件:1.玉林市自然资源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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