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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的精神,我局拟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宗存量闲置土地项目用地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现将有关项目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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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合同编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土地用途 |
面积(公顷) |
收回收购价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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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玉林金时代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玉林市星火路与名门路交汇处西南侧(地块一) |
玉土出(2023)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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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对代码(0702) |
7.02209 |
29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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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玉林市荣和盛东置业有限公司 |
玉林市玉东新区江滨东路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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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2021)玉林市不动产权第 0067507号不动产权证书 |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和城镇住宅用地 |
14.849678 |
68131.5075 |
公告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3日。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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