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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自然资源局管理领导干部人事变动情况(玉自然资党发〔2024〕7号、玉自然资人字〔2024〕13号、玉自然资人字〔2024〕14号、玉自然资人字〔2024〕15号、玉自然资人字〔2024〕16号、玉自然资人字〔2024〕17号、玉自然资党发〔2024〕8号、玉自然资人字〔2024〕18号、玉自然资人字〔2024〕19号、玉自然资党发〔2024〕10号、玉自然资人字〔2024〕20号、玉自然资人字〔2024〕21号、玉自然资党发〔2024〕11号、玉自然资人字〔2024〕22号、玉自然资人字〔2024〕23号、玉自然资人字〔2024〕24号)

2024-11-04 15:17     来源: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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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事项 文号
钟超军同志任玉林市玉州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玉自然资党发〔2024〕7号
钟超军同志任玉林市玉州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玉自然资人字〔2024〕13号
龙明锋同志任玉林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中心主任;
吴劼同志任玉林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中心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杜坚同志任玉林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梁前同志任玉林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中心一级科员。
玉自然资人字〔2024〕14号
谢丹同志任玉林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玉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文妮同志任玉林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玉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梁燕妮同志任玉林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一级科员,免去其玉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一级科员职级;
张世钊同志任玉林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一级科员,免去其玉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一级科员职级。
玉自然资人字〔2024〕15号
莫珲同志任玉林市征地事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肖洁萍同志任玉林市征地事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梁世彬同志任玉林市征地事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张悠扬同志任玉林市征地事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李东锋同志任玉林市征地事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玉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龙冰同志任玉林市征地事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玉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蔡斌同志任玉林市征地事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李忠同志任玉林市征地事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玉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倩同志任玉林市征地事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玉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林进同志任玉林市征地事务中心一级科员;
黄爱丽同志任玉林市征地事务中心一级科员;
梁海燕同志任玉林市征地事务中心一级科员;
梁玉红同志任玉林市征地事务中心一级科员;
卢镇海同志任玉林市征地事务中心一级科员,免去其玉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一级科员职级;
庞旭同志任玉林市征地事务中心一级科员,免去其玉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一级科员职级;
刘婷婷同志任玉林市征地事务中心一级科员,免去其玉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一级科员职级。
玉自然资人字〔2024〕16号
黄君明同志(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7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玉自然资人字〔2024〕17号
免去欧子光同志的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玉自然资党发〔2024〕8号
免去欧子光同志的北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玉自然资人字〔2024〕18号
任谢晓彤同志为玉林市自然资源局一级科员,定为二十五级,任职时间从2024年7月25日起计算。 玉自然资人字〔2024〕19号
何欣同志任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免去梁冰同志的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玉自然资党发〔2024〕10号
黎丽斌同志任玉林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副科长,免去其玉林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玉自然资人字〔2024〕20号
免去周北红同志的玉林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科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提前退休。 玉自然资人字〔2024〕21号
刘桂峰同志任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玉自然资党发〔2024〕11号
刘桂峰同志任容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玉自然资人字〔2024〕22号
免去吴劼同志的玉林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中心副主任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到龄退休。 玉自然资人字〔2024〕23号
免去秦耀遥同志的玉林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职务。 玉自然资人字〔202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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