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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玉林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玉政发〔2017〕12号)文件中关于对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的规定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17〕13号)要求,经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现就我局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如下:
一、同意取消1项行政处罚事项。
二、我局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后,共保留行政权力91项,责任事项651项,追责情形802种。
现我局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在部门网站重新予以公布。
附件:玉林市国土资源局调整后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