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人民政府:
根据《玉林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报送和公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玉法办通[2021]16号)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现将年度情况总结如下:
一、任务完成进展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我局由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总揽依法行政全面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二层机构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落实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不定期的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并且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列入年终述职报告中。今年以来,积极组织开展“党史知识大家答”网上答题活动、“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等系列活动,通过加强学习,使全体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定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根据自治区“放管服”改革文件的要求,我局今年已经承接了自治区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部分权限下放,加快了重大项目的审批效率。目前,涉及我局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3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项,共计25项。2021年全市共办理了5663件,其中市本级共办理了1011件(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1000件,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1件)。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时已不再收取纸质材料,采用全流程网上收件、审核、审批以及办结,项目投资企业无需再到窗口提交材料。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平台网上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20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1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3件,设计方案总平图审核46件,规划核实43件,档案验收117,共计319件。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法定权限内制定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推进依法行政。凡是我局代玉林市人民政府草拟的规范性文件,全部都通过印发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公开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交由市政府法治办对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再根据各相关部门建议和法治办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确保出台的文件合法合规合民意。
3.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关于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方面:
我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确定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了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决策水平。对确定土地使用权和矿权出让底价、拍卖起叫价和挂牌起始价、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等事项,坚持提交局务会讨论、集体决策,或者实行相关科室逐一会审后局务会集体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记录集体会审、决策意见。对实施的比较重大的自然资源项目及其他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则特邀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咨询论证。
4.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二是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开展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对照《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梳理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流程,完善执法依据,依法执法,切实提高执法能力、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办案过程中,我们严格按制度实施,按程序办事。在调查取证和执法文书的送达中,要求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调查取证做到全面、正确。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水事违法案件,我们按程序发出告知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进行查处。同时加强执法保障,提高执法效率。按照队伍建设规范化管理要求,我们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从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到人员激励培训机制;从案件的查处,到错案的责任追究;从平时巡查,到案件档案的管理;从执法装备器材的配置到使用管理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三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对案卷进行评查点评工作,查缺补漏,不断提高我市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加强理论学习,每年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我局执法支队共19名在编人员,两名工勤,持证17人,今年报名参加续职考试的人员是3个,落实人人持证上岗的规定。今年以来,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共16件,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公示。五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在2019年就制定出台了《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玉自然资发〔2019〕44号)和《关于印发玉林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的通知》(玉自然资发〔2019〕46号),完善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实时更新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5.加强行政调解、复议、应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调解。我局一直以来都设置有公开的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2021年,我市收到上级部门转送信访案件130件,已办结118件,尚未办结12件。我局收到群众来信来访124件,已办结121件,尚未办结3件。截至2021年11月,我市自然资源系统接到12336电话违法线索举报4条,其中有效线索总量0条(属实线索0条,其中已立案线索0条),已办结4条;我市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线索办理总数为1661条,已办结1661条。收到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政府转办违法线索及民众信访举报线索共29件,其中自然资源部转来5件,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转来16件,市政府等各部门转来4件,我局接到民众信访反映的违法线索4件,全部线索已经完成核查并作出了反馈。在我局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了“网上办事”栏目、“信息公开”栏目、“政策法规”栏目、“依申请公开”栏目和“互动交流”等栏目。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事项41件,完成答复40件,正在办理1件。内容涵盖土地征用、用地手续、土地确权登记、闲置土地、矿业权办理和执法监察等咨询、建议、举报等多方面内容,通过认真回复,有效地回应了群众关切。
(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我局聘请了4名专业的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团队,专门负责我局的行政应诉工作和日常需要审查的如合同、规范性文件等;且自2015年开始,我局制定了玉林市国土资源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了法律顾问工作职责范围和相关规定。2021年我局全年的行政诉讼案件共67件, 其中不履行法定职责3件,行政补偿4件,建设用地和出让合同纠纷4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6件,征收或征用土地11件,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及一审判决6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纠纷案1件,不动产行政撤销纠纷案32件;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34件,一审裁定撤销1件;二审判决驳回5件,二审裁定发回继续审理7件;执行案件撤回申请裁定终审1件,再审驳回2件,再审撤销一审判决部分事项1件;一审未审结13件,二审未审结12件。
二、存在问题
(一)自然资源法律职业人员缺乏,不能适应法治自然建设需要。虽设立法律顾问,但我们从事政策法规人员极度缺乏,法律职业人员更少,基本都是一人承包完整个局的政策法规事项,在审核文件、行政应诉等各方面都得依靠法律顾问来协助解决,且从事的人员并不是法律专业,特别体现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明显的不够,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等各方面都有待需要提高的问题。
(二)案件移送难。在案件执行阶段,涉及移送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存在执行难以到位的问题;在涉及固定财产移交、查封、扣押建筑物等方面,由于我们自然资源没有强制权,遇到该类的案件查处,只能移交财政部门及政府来处理,但是也由于边界的问题,一些地区的财政部门及政府不接收等问题,我们的案件就没有办法结案。
(三)各地依法行政水平发展不平衡。部分市、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体制改革,成立综合执法部门,但由于制度不完善,执法经费以及各方面的不足,导致执法工作难以执行,推进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平衡,影响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效益。执法队伍建设人员缺少、老龄化且后备力量不足,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难以全面展开,且许多部们的执法人员编制存在问题,行政执法人员要达到合规持证,又必须是在编才能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但是编制名额又明显没有这么多,导致执法部门大部分都是协管员的状态,因此就造成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法治学法教育,在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上下功夫。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增强全局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局正规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促进依法治理的需要。把普法学习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定期学法等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且每年不少于2次,切实全面提高综合执法水平。
(二)在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上下功夫。队伍建设是干事创业的根本、基础和保障,是执法事业的依托,工作的生机。近年来,我们不断强化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执法业务培训,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但是执法队伍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上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对行政处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认真执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过错的执法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深入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法队伍的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完善法治人员队伍的建设,加强行政应诉业务能力的水平,坚持“谁承办、谁应诉”的原则,强化被诉行政行为的承办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应诉责任,力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年度行政诉讼100%,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四)进一步健全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权利救济的渠道,完善信访、调解、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互衔接的纠纷处理制度,及时有效的共享信息资源、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性机制,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完善自然资源行政调解制度,主动排查和解决矛盾纠纷。
(联系人:冯光兆 13471508801)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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