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法治建设相关年度报告材料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现将年度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主题教育专题研究。党组会在不同季度分别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会上要求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找准职责定位,忠实履职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2024年第一至第四专题分别开展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等篇目,融合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公平公正等多方面展开深入学习。
2.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转载党的二十大报告金句(自然资源篇)、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8篇宣传文章,持续转载发布“习近平文化思想金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宣传内容,着力营造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烈氛围。同时,在各个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线下主体宣传活动,大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全面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总揽依法行政全面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二层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落实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不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贯彻落实“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列入年终述职报告。根据《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在2024年年初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计划》清单。同时,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一流营商环境目标,以更高效率、更优服务,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一是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对投资项目开通用地审批“直通车”,实行项目审批“即到即审”“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审批”等制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并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前介入,“点对点”跟踪,服务指导项目业主做好项目选址等项目前期材料,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成立联合审批综合窗口,推进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结果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优化规划审批流程,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局42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96%网上办理,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依托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材料精简为2份,办理时限压缩为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已实现全流程网上审批及不见面审批。采取“容缺后补”、“承诺制审批”等措施,大大提高审批效率。从2021年到目前,累计办理缓交城市基础配套费24宗,涉及金额约6625万。三是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立足便民利企要求,多措并举“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跑出办证“加速度”,推行不动产登记网上“智能审批”、电子证照、“带押过户”、“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等系列改革举措,开拓服务“新模式”。如:设立“一窗受理、同窗出证”综合窗口,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受理、审核、缴费、领证一窗完成;“玉林市不动产登记APP”全面运行,实现随时随地登记“掌上办”;全市已实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已有《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的转移登记压缩至1 个工作日内、企业间转移登记1个小时内、其他类型转移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环节压缩至1—2个,申请材料简化为3项以内;累计生成不动产电子证照102.23万份;在24个新建商品房小区开展“交房即得证”,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6152本;累计办理“带押过户”登记服务168宗,涉及金额7763.62万元。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为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我局分别于2021年出台了《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及2022年出台了《关于建立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的通知》,完善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各项工作。二是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清理,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市商务局及时废止了《关于香料行业划行归市的通告》,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同时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涉及营业主体经济活动的新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杜绝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的出台。2024年共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数27件,全面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治化水平。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围绕全市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报送立法选题,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对我市立法工作的开展,今年我局无立法计划。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一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法定权限内制定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推进依法行政。2024年我局根据法治建设督察整改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研究制定了《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性审查申请表》,明确了提交合法性审查的时间、审结时间、起草部门意见、法制部门意见、法律顾问意见等工作流程,审查结束后按要求提交局务会集体讨论。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我局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确定的决策规则和程序,按照我局新修改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议事的内容和范围,建立健全了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决策水平。对规范性出台、土地使用权和矿权出让底价、拍卖起叫价和挂牌起始价、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等事项,坚持提交局务会讨论、集体决策,或者实行相关科室逐一会审后局务会集体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记录集体会审、决策意见。对实施的比较重大的自然资源项目及其他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则特邀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咨询论证。
2.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我局依照工作要求,聘请了4名专业的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团队,负责我局日常合同审查,文件起草审查,行政应诉以及其他需要法律审查的各项工作等。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目前全市自然资源执法队伍正在进行改革,按照国家以及自治区改革方向,取消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各县乡镇成立综合执法队,自然资源原执法队伍合并到城管执法队伍中,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委托到该综合队伍中,不再专门成立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市本级执法职能回归到机关,有政策法规和执法督察科负责统筹执法工作。
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积极抓好涉及我局的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严格按照《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玉自然资发〔2019〕44号)的文件执行,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并根据司法厅每年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工作,要求我局机关及二层的在职在编人员积极报名参加执法考试。
3.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一是结合土地矿产卫片图斑,严格排查核实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核实违法图斑,发现一处处理一处,涉及基本农田的,超过规定面积的移送公安立案处理。二是持续开展打击非法勘查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层层落实了责任。三是持续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形成有效震慑。在巡查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加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检法、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促进形成行政处罚、刑事追责、党纪政纪处分有效衔接的惩戒机制,增强法律和党纪政纪的震慑力。同时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深入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大力宣传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成效、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4.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共同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桂检会〔2021〕1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2〕61号)等文件执行,全面规范自然资源领域与刑事司法机关案件移送制度,及时处理解决涉刑案件,进一步完善司法监督管理机制。2024年我局作出10件行政处罚案件,已结案的6件,4件未结案。涉及需要拆除建构筑物的处罚案件,均按照文件要求,在作出行政处罚6个月后提交给同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是玉林市自然资源局修订完善《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印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年)》,年内参加市应急委组织的综合演练2场。二是构建地灾群防预警体系。玉林市共开展了183天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共制作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195期,发布短信约256.76万条。建立自动监测预警体系,在险情相对较大、稳定性差的439处(累计)隐患点安装了自动监测预警设备辅助监测。三是健全群测群防体系。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确保1675个在册隐患点无人员伤亡。四是做好宣传培训演练。全市开展宣传2963场,参与宣传人数87438人;开展地灾演练1303场,演练人数49620人(开展微演练1213场,演练人数20158人);开展培训到村、到点1526场,培训人数36646人,在博白县开展“黄书包”宣传活动1场。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加强行政调解。今年以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自治区和玉林市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有关部署要求,开展信访工作。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作为工作主线,以“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为目标,推动“五化”(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以及“四到位”(受理到位、办理到位、监督到位、处理到位)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每月排查涉稳风险情况,今年排查出涉稳风险案件2件,推进预防法治化工作。积极推进领导接访下访,对于群众诉求强烈、群众急难愁盼的信访问题,我局领导主动约访群众、听取群众诉求、提出解决办法。今年约访了东明社区良南组群众代表、北流市谭斯壕、郭盛昌等人。加强会商,对于我局收到的疑难信访事项,我局坚持执行会商制度,召集相关业务科室会商研究,研判信访案件、分析信访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对于跨部门处理的信访问题,我局积极主动担当,协调相关部门,合情合理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截止到12月,以我局名义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6件(其中有8个为同一类型),其中政府信息公开1件,出让合同纠纷2件,规划许可1件,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8件,强制拆除1件,土地使用补偿1件,行政行为(闲置土地认定)1件,不服行政复议1件。一审裁定驳回8件,一审裁定撤诉2件;二审判决驳回3件;一审未审结3件,二审未审结0件。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的诉讼案件15个,其中一审11个,二审2个,再审2个;审结11个,撤诉1个,未审结3个。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开展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对照《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梳理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流程,完善执法依据,依法执法,切实提高执法能力、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
2.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方针政策,致力于构建开放、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大对规划计划、土地出让、土地征收、矿产资源开发、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全年公开信息1000余条。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受理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共计3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队伍薄弱。根据日常工作反馈,市本级及各县均存在执法人员老龄化的问题,特别是现在一些执法业务已经下放到乡镇,乡镇的人员远达不到日常工作量需求,老龄化严重,年轻化且专业人员较为缺乏。特别是现在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全面改革,不再设立执法队伍,且各地改革方案不同,一些人员被调整至其他部门,新的业务分工也有待接洽完善。国家至自治区开展的各项督察业务繁多,人员的调动,导致难以支撑大量的工作检查。
(二)信访形势依然严峻、积案化解处理难度大。当前全市自然资源信访工作依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信访问题仍然高发多发,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隐患仍然较多。信访积案引发的矛盾日益呈现交织化和复杂化,致使部分信访积案或难以办结,或结而不息,或缠访不止。
(三)专业法治人员缺乏。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存在负责政策法规的工作人员较少的问题,政策法规业务口的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没有相应法律专职人员,在行政诉讼、文件审查、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上均较多依赖于法律顾问,法规人员的法制水平较为薄弱,难以按时完成大量的文件审查工作。
(四)普法力度不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局党组年度工作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形成了一定效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财政资金的困难,缺少电视台、电子屏、广告牌等方面的投放宣传,不够全面深入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推进缓慢、困难。一是部分县(市、区)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不够重视,如下发的涉及住宅类问题线索,目前仍有28宗在核查整治中未上报自治区,迟迟未完成。二是疑似问题线索涉及农民建房的整改较为困难。如涉及农民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住宅,该房屋为农民唯一住房,整改后农民无房可住,若“一拆了之”,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法制学习教育,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增强全局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局正规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促进依法治理的需要。把普法学习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定期学法等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切实全面提高综合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认真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防范法律风险。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过程、结果等公示,实行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公正执法。
(三)进一步健全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执行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通知要求,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及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落实领导包案责任,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常态化。精准有效做好信访风险预判预警工作,加大对涉稳信访信息收集、预警、通报、处置力度。
(四)继续做好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按照玉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巡查责任,确定巡查频率,实行分片包干负责,严格落实“三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员、定岗位、定责任,包巡查、包处理、包结案。并且纳入目标考核,将动态巡查和年终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严厉打击行为,坚决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政策法规工作。一是加大全局出台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时收集并组织学习国家和自治区新出台的与自然资源有关的法律法规。二是继续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防止出现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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