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一、案件名称
容县志富砂石加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富明)涉嫌非法占用土地案。
二、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1日,容县志富砂石加工有限公司在容县十里镇大萃村六孟队的集体土地上建设办公室、厨房及砂石加工相关设施,面积为10226.97平方米(折合15.34亩),作砂石加工使用。已建好,并投入使用。据查,容县志富砂石加工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三、查处情况
2019年4月27日,容县自然资源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容县志富砂石加工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面积超10亩以上,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移送容县森林公安局。
四、处理结果
容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5月16日将线索移送容县森林公安局。容县森林公安局于2019年5月17日受理了该案件,相关涉案人员张富明被判处有期徒行6个月。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