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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X2GX202105050065)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2-06-30 09:55     来源: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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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投诉人反映玉林市皇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兴业县庆丰建材有限公司、北流忠绮矿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私挖山头石头进行加工石粉,破坏植被,污染环境。

二、责任单位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三、整改情况

1.玉州区生态环境局对玉林市皇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公司对路面坑洼不平及未进行路面硬化的道路进行路面修补及硬化,洒水车、喷雾器等在作业期间要正常启动、启用,露天堆放的沙石须进行覆盖,已于2021年5月14日前完成整改。

2.兴业县人民政府责令兴业县庆丰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停产停业,已于2021年5月8日前完成粉磨去功能化,拆除淘汰落后生产水泥粉磨机设备。

3.北流市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加强对北流忠绮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管,确保其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4.责成企业做好各自的环境保护工作,履行好企业的责任,使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齐头并进。

5.要求玉州区、兴业县、北流市人民政府责成各自的相关部门,对企业外购原料(矿产品)的行为进行严加监管,并责令企业做好外购原料(矿产品)的台账,不得收购无合法手续(采矿许可证)的原料(矿产品),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依规生产。

四、验收情况

1.玉林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及玉州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6月21日到玉林市皇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进行现场核验,经查阅台账及现场查看,公司生产原料均是购买得来,该公司只是加工生产。且已对路面坑洼不平及未进行路面硬化的道路进行路面修补及硬化,洒水车、喷雾器等在作业期间正常启动、启用,露天堆放的沙石已进行覆盖。

2.玉林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及玉州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6月23日到兴业县庆丰建材有限公司厂区进行现场核验,经查阅台账及现场查看,公司生产原料均是购买得来,该公司只是加工生产。厂区完成粉磨去功能化,并拆除淘汰了落后生产水泥粉磨机设备更新了新型机器。

3.玉林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及玉州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6月24日到北流忠绮矿业有限公司厂区进行现场核验,经查阅台账及现场查看,公司生产原料均是购买得来,该公司只是加工生产。且现场无大量粉尘扬起,原料均已进行覆盖。

经现场参与核验人员的确认,以上三家公司现场已达到整改完成标准。同意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X2GX202105050065)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公示期 5 个工作日,监督电话:281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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