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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快解决个人产权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巩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成果,确保政策的延续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开展了2025年玉林市市本级个人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起草了《关于解决玉林市市本级个人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6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无意见也请反馈)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利用科邮箱:y11yK2010163.com,未尽事官请联系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利用科,联系人及电话:周业先,0775-2857603。
附件:《关于解决玉林市市本级个人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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